专业配资实盘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,未及时履行持股变动报告义务,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
发布日期:2024-08-29 16:53    点击次数:151

专业配资实盘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,未及时履行持股变动报告义务,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

(原标题: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,未及时履行持股变动报告义务专业配资实盘,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)

2024年08月02日,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,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因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、公告义务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事实经查,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持股5%以上的大股东,2023年3月28日至4月3日期间,所持皇庭国际的股份比例因司法强制执行累计减少1.25%,股份比例变动达1%,但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、公告义务,因此被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处罚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天眼君专业配资实盘